四川省植物工程研究院植物科研基地(成都)科研试验设备仪器购置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人:四川省植物工程研究院
二、项目编号
2019JDXG0022
三、比选项目名称
植物科研基地(成都)科研试验设备仪器购置
四、项目情况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42,200.00元(项目总经费480,000.00元,其中财务软件采购费用37,800.00元,财务软件另行采购)。具体内容见附件中 “采购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拒绝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比选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七、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9年7 月12日09:00-16:00在四川省植物工程研究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办公区(成都市郫都区友爱镇清溪村220号)免费领取。
八、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7月15日下午14:00。
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四川省植物工程研究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办公室(成都市郫都区友爱镇清溪村220号)。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一、比选申请人的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在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内容的基础上编制针对本项目的申请文件。
十二、比选申请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包装,在包装上写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项目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等内容,并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当正本与副本出现内容不相符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十三、有关本次比选事项的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植物工程研究院
地址: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永兴路14号,成都市郫都区友爱镇清溪村220号
联 系 人:刘静老师
电话:13668145408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