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技部、省政府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省科技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省科技厅科研助理岗位开发部署动员工作会议精神,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科研事业发展,结合我院岗位需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22年本单位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科研助理主要在相应科研项目、科研基地、实验室负责人指导下,协助其从事科学试验、科学研究、科研秘书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农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3.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四、工作地点及聘用待遇
1.工作地点:资中
2.聘用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级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于2022年8月15日24:00前将填写完整的《四川省植物工程研究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扫描件以及毕业论文(纸质版、电子版均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81577639@qq.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2.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四川省植物工程研究院(资中县重龙镇永兴路14号)。
面试审查材料: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信息表签字版原件。
面试方式:面试为现场答辩,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根据面试综合评价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排序。
3.体检
体检由四川省植物工程研究院统一安排。
4.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有关说明
1.聘用人员须遵守四川省植物工程研究院科研助理岗位管理要求。
2.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聘用人员不占用本单位编制。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一经查实,将予以清退。未录用者,材料恕不退还。
4.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并严格遵守四川省相关防疫规定。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832-5520753 13458886466
附件:四川省植物工程研究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信息表